职业病防治规定
公司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之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很多的措施来保障劳动者获得必要的职业卫生保护。同时也要求员工遵守公司有关规定:、《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工厂培训制度》等制度和规定,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公司现补充规定如下:
1.新员工进厂和所有员工都必须进行工厂三级(工厂、车间、岗位)培训,每级培训时都必须告知员工岗位职业危害(接触噪音、化学品、粉尘等),要求遵守有关规定和在有职业危害场所工作必须正确使用个人职业防护用品,员工必须签名确认。
2.在有职业危害场所工作需要正确使用相应的个人职业防护用品,所有领用个人防护用品时,都必须签名:
高噪音场所:佩戴耳塞或口罩
有粉尘等场所:必须佩戴口罩/防护眼镜
3.工厂要求长期接触职业危害员工进行在岗期间之职业健康检查,员工必须参与.
4.上班时间,必须保持排气扇开启,使空气流通,保证车间空气清新.
5.对违反有关制度或规定者,第一次违反需要接受教育和书面警告,再次违反将被最后一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违反将被终止合约。